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報表審計“
1、按照《財政部、證監會頒布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提高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為投資人等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2、國有企業。按照財政部財經字[1998]114號文件規定:從1998年起,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除特殊行業(企業)外,不再實行財政審批制度,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應于年度終了在規定的時間內,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財政部規定的不實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企業是:軍工企業、兵團企業、監獄勞教企業、國家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公司、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國家物資、糧食、副食品、廠綜儲備企業以及國有企業在境外投資興辦的企業。
3、外商投資企業。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細則),以及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稅法的有關規定,外資企業的驗資業務,會計報表的審計業務,必須由中國注冊會計師辦理。
4、股份制企業,根據《公司法》、《證券交易與管理條例》及證券批露規則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股份制企業的改組審計,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期會計報表審計,合并、分立及解散清算會計報表審計業務,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和中國注冊會計師辦理。
5、其他企業。其他企業是指以上三種企業以外的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根據《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他企業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已經開始按規定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了。
一般企業在會在年度報表決算編制完成后,委托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對于上市公司中期審計則在中期編制完財務報告后,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