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有沒有專門支持物流企業的稅費優惠政策?(2)
來源:未知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4-20 15:53
在政策內容上,政策要點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政策享受主體,有兩類。一類是物流企業;另一類是向物流企業出租倉儲設施用地的出租方。二是大宗商品倉儲設施要具備兩個必要條件。首先,主要用途是存儲糧食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以及煤炭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其次,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三是倉儲設施用地為專用,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用地和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倉儲的土地不屬于政策享受范圍,也不算在前面所說的6000平方米面積內。
在管理方式上,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享受優惠,此項政策采取納稅人自行申報、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辦理。
在執行日期上,由于政策文件追溯到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文件下發前已繳納的應予減征的稅款,納稅人可以按規定程序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或在以后應繳稅款中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