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會計核算(2)
時間: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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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管理公司在為房屋業主及租住戶提供服務而收取的管理費,還應包括向房產開發商收取的尚未租、售的空關房產的管理費;服務費還應包括保潔費、保安費、公共設施養護費、停車費等收費;維修費應包括維修材料及人工費;租賃費還應包括居民租住公有住宅的租金收入,以及其他服務性業務收入,均以5%稅率計征營業稅。
2.物業管理公司為房屋業主及租住戶代購貨物,除了將代購貨物的發票直接交付委托方的,可按收取的代辦手續費收入計征5%的營業稅。為房屋業主及租住戶代收代付水、電、煤、電話費、垃圾處理費等各種業務而取得的收入,可以按扣除實際支付給供水、供電、供氣以及電信局、環衛部門款項后的余額,計征5%的營業稅。
3.物業管理公司以提供勞務的形式,從房屋“三項”維修基金(不含據實列支的專用存儲款)中取得的收入,計征5%的營業稅。
4.物業管理公司為私房業主或租住戶代開出租房屋發票或收據,應照章征收5%營業稅。
物業管理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會計核算
物業會計應按規定設置“營業稅金及附加”賬戶,核算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該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借方登記應繳納的營業稅等,貸方登記結轉額,月終將余額全部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物業會計于月終按“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公式,計算出當月應繳納的營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賬戶,貸記“應交稅金”賬戶。
案例
某物業管理公司2011年9月實現并確認的各種服務性業務收入共計94300元,按5%繳納營業稅,按營業稅的7%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營業稅的3%繳納教育費附加。其稅額計征和賬務處理如下(單位:元):
1.計算營業稅:94300×5%=4715(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4715
貸:應交稅費 4715
2.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4715×7%=330.05(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330.05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330.05
3.計算教育費附加:4715×3%=141.45(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41.45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141.45
至于物業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務中發生的費用性稅金,諸如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按規定在“管理費用”賬戶核算。
最后,物業會計還要把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并已經稅務機關批準的減免營業稅的相關賬務,按下列步驟處理完畢:
減免稅金有事前減免和事后減免兩種情況。事前減免是指在公司實際繳納稅金前稅務機關給予減免。公司應先按稅率計算出當月應繳稅費,從中扣減稅務部門批準減免的稅額,然后計算出實際應繳稅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賬戶,貸記“應交稅費”賬戶等。
事后減免是指在公司實際繳納了稅金以后,稅務部門再減免退回給公司已繳納的稅金。公司在收到退回的減免稅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賬戶。